租户改变房屋用途怎么办? |
分类:法规解读 时间:(2016-12-16 13:17) 点击:744 |
租户改变房屋用途怎么办? 房屋的使用功能,源于房屋建设用地的土地用途,也就是土地使用者签订的土地使用权出让(或转让)合同规定的土地用途。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土地使用者需要改变土地使用权出让(或转让)合同规定的土地用途的,应当征得出让方同意并经土地管理部门和城市规划部门批准,依照本章的有关规定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调整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办理登记。这一规定是对土地使用者改变土地使用权的强制性规定。 承租人未征得出租人同意改变房屋用途的,致使房屋损坏的,出租人可以解除租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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