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档案
律师统计
加载中...
网站公告
欢迎来到田颖律师的网站
网站文章
我的好友
暂时没有好友
最近访客
友情链接
网友留言

  • 暂时没有留言

婚前财产公证该准备哪些材料?

分类:法规解读    时间:(2016-03-04 11:35)    点击:222
婚前财产公证该准备哪些材料?

  (1)当事人要准备好以下材料:

  个人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户口簿,已婚的还要带上结婚证);

  与约定内容有关的财产所有权证明;

  双方已经草拟好的协议书(内容一般包括:当事人的姓名、性别、职业、住址等个人基本情况;财产的名称、数量、价值、状况、归属;上述婚前财产的使用、维修、处分的原则等)。公证费一般为400元。

  (2)准备好上述材料后,双方共同到公证处提出公证申请,填写申请。委托他人代理或是一个人来办婚前财产公证,不被受理。

  (3)公证申请被受理后,公证员就财产协议的内容,审查财产的权利证明,查问当事人的订约是否受到欺骗或误导。确认无误后,申请人签字确认公证接谈笔录内容。

  (4)双方当事人在公证员的面前,分别在婚前财产协议书上签名。至此,婚前财产公证办理完毕。

  

该文章已同步到:
发表评论
匿名:
验证码:   匿名评论
温馨提示: 田颖律师提供“婚姻家庭  合同纠纷  交通事故  房产纠纷  工程建筑  ”等法律服务。
如果您有法律问题可以点此咨询田颖律师,田颖律师会为您的法律咨询提供解答。
您也可以拨打田颖律师的电话进行法律咨询:13920056528,咨询时说明来自法帮网能达到更好的效果。

田颖律师网
FABANG LAWYER
法帮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河西区律师 | 河西区律师事务所 | 法律知识 | 法律专题 | 法律法规
田颖律师主页,您是第25720位访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