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档案
律师统计
加载中...
网站公告
欢迎来到田颖律师的网站
网站文章
我的好友
暂时没有好友
最近访客
友情链接
网友留言

  • 暂时没有留言

离婚前分割的房产是属于个人财产还是共同财产?

分类:法规解读    时间:(2016-03-04 11:32)    点击:247

  离婚前分割的房产是属于个人财产还是共同财产?

  根据《婚姻法》的规定,该房产属于你婚前(复婚前)的财产,系个人财产;因为婚姻法第18条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包括复婚前的财产,婚后未作特别约定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离婚后仍归一方所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19条明确规定:“婚姻法第18条规定为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如没有约定为共有,则并不因为复婚而改变财产的性质。

  

该文章已同步到:
发表评论
匿名:
验证码:   匿名评论
温馨提示: 田颖律师提供“婚姻家庭  合同纠纷  交通事故  房产纠纷  工程建筑  ”等法律服务。
如果您有法律问题可以点此咨询田颖律师,田颖律师会为您的法律咨询提供解答。
您也可以拨打田颖律师的电话进行法律咨询:13920056528,咨询时说明来自法帮网能达到更好的效果。

田颖律师网
FABANG LAWYER
法帮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河西区律师 | 河西区律师事务所 | 法律知识 | 法律专题 | 法律法规
田颖律师主页,您是第25720位访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