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档案
律师统计
加载中...
网站公告
欢迎来到田颖律师的网站
网站文章
我的好友
暂时没有好友
最近访客
友情链接
网友留言

  • 暂时没有留言

办理再婚需要携带的证明材料有哪些?

分类:法规解读    时间:(2016-03-04 11:29)    点击:173
 办理再婚需要携带的证明材料有哪些?

  1、户口簿(或者集体户籍证明)

  2、居民身份证

  3、婚姻状况证明

  4、二寸彩照3张本人正面免冠二寸单人彩照3张,双方照片颜色统一,结婚登记处有宝利来快照服务。

  5、再婚当事人的特殊证明(另外要持上述的各种证明)离婚证书(或解决夫妻关系证明)(或法院调解书)(或法院离婚判决书)

  注:持初级法院判决书的,还需带好初级法院判决生效的证明。

  6、因私出境人员的特殊证明(另外要持上述的各种证明)我驻外使、领馆认证(或公证)的在国外期间的婚姻证明。

  7、因私出境回国定居者的特殊证明(另外要持上述的各种证明),如无在国外期间的婚姻状况证明,可持经公证的本人在国外的未婚证明书。

该文章已同步到:
发表评论
匿名:
验证码:   匿名评论
温馨提示: 田颖律师提供“婚姻家庭  合同纠纷  交通事故  房产纠纷  工程建筑  ”等法律服务。
如果您有法律问题可以点此咨询田颖律师,田颖律师会为您的法律咨询提供解答。
您也可以拨打田颖律师的电话进行法律咨询:13920056528,咨询时说明来自法帮网能达到更好的效果。

田颖律师网
FABANG LAWYER
法帮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河西区律师 | 河西区律师事务所 | 法律知识 | 法律专题 | 法律法规
田颖律师主页,您是第25742位访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