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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彩礼与赠与之间的区别

分类:生活随笔    时间:(2015-06-05 12:10)    点击:379

结婚彩礼与赠与之间的区别

  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对彩礼的含义有着严格的限制,而并非任何的赠与都可称之为彩礼。关于适用最高院婚姻法司法解释(二)若干问题的解答(二)中对彩礼的规定,“彩礼”,具有严格的针对性,必须是基于当地的风俗习惯,为了最终缔结婚姻关系,不得已而为给付的,其具有明显的风俗性。因此,人民法院对于当事人诉请返还彩礼的条件,应当首先根据双方或收受钱款一方所在地的当地实际及个案情况,确定是否存在必须给付彩礼方能缔结婚姻关系的风俗习惯,否则只能按照赠与进行处理。区分彩礼与赠与应把握以下几点:

  1、赠与对方财产性利益时是否基于当地的风俗。

  2、是否是以缔结婚姻关系为目的。

  3、财产性利益是否为不得已而给付的而婚前赠与可以分为婚前附属条件的赠与和婚前不附条件的赠与。婚前附条件的赠与是指以缔结婚姻目的为前提条件而向对方赠与,在这种情况下,一旦婚姻关系无法缔结,即使赠与的财产性利益已经交付给对方,赠与的一方仍然可以要求返还。但婚前不附条件的赠与恰恰相反,一旦财产性权益已经交付便不能要求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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